社會責任
2021的4月15日是第6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以“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營造慶祝建黨100周年良好氛圍”為主題。
為何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為強化國家安全工作,2015年7月,新《國家安全法》規定,每年的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并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
什么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首次提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國家安全涵蓋哪些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新時代國家安全體系涵蓋16種安全: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領域。
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有什么意義?首先,有利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會公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意識;最后,有利于增強國家安全法普及宣傳的效果。
維護國家安全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也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價值。只有人人參與,人人負責,國家安全才能真正獲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礎,也才能有堅實的制度保障。